故意伤害罪共犯不能设立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
辩护词是被告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的材料和意见,部分或全部投诉内容、辩护、反驳投诉,证明被告无罪、轻罪,或者提出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件。故意伤害共犯不能建立辩护词的内容包括嫌疑人信息、辩护人信息、故意伤害犯罪事实识别、共犯不能建立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相关事项。
二、格式及内容
辩护词一般由第一部分、原因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1)呼语。审判员的名字。如:审判长、审判员。
(2)引用法律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
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辩护?
(3)总结说明辩护人履行辩护职责所做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等)。
(4)总结起诉书,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
(二)正文
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应该说明辩护的原因,并根据检察官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
(1)从被告的行为事实方面。认真分析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分析与事实不同的部分,找出有利于被告事实的材料,从而提出为被告辩护的理由。
(2)从适用法律的角度来看。通过对案件的分析,发现被告在适用法律时的犯罪性质或量刑错误,指出适用法律规定,阐述被告无罪、轻罪或者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原因和有关证据材料。
(3)从被告人自身表现方面。客观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认罪的态度,发现有利于被告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减免责任。
(三)尾部
这是辩护词的结论部分。要总结整个案件和辩护观点,提出结论性意见,对法院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确要求,并要求法院考虑。
故意伤害共犯不能建立辩护应当关注不构成共犯的犯罪事实,辩护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法律适用理解,共犯不能建立法律辩护的相关情况,结合法律认定和处理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作出司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