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开增值税票罪的辩护方法有哪些?
1、善于准确总结和找出辩护的法律原因。
中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轻罪或者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有同样的规定,但不仅适用于律师,也适用于其他非律师辩护人。
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情情节。
与法律情节相比,酌情情节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的较轻或减轻处罚。
3、敢辩、善辩、明辩。
敢于辩护与善于辩护和明确辩护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敢于辩护而不善于辩护,会导致辩护听起来不可取;善于辩护而不敢辩护,人们听起来会觉得辩护观点流畅,重量不足;善于辩护而不是明确辩护,其辩护结果使人们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他们指的是什么。如果你把敢于辩护、善于辩护和明确辩护结合起来,人们会觉得你的辩护既有独立的见解,也有恰当的言语,目标明确。据我所知,当事人对辩护律师最有意见的是不敢辩护,最抱怨的是不明确的辩护,最挑剔的是不善于辩护。
4、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5、律师辩护应尊重客户或被告的意见。
二、虚开增值税票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虚开税额超过10万元的,属于虚开税额较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一)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税5万元以上;
(2)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虚假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虚开税额超过50万元的,虚开税额巨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税30万元以上;
(二)虚开税金额接近巨大,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每个虚假增值税发票罪的案件都是不同的。虽然有些人涉嫌虚假增值税发票,但他们可以在犯罪后主动举报和揭露其他重大刑事犯罪活动,这将对辩护人的辩护计划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只要涉嫌虚假增值税发票,辩护方法就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