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有什么区别?
1、根据不同。
刑事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的依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法院的委托和授权。
刑事代理人只能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
辩护人具有不受被告约束的独立诉讼地位。
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属于被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意愿从事活动。
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很大的不同,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嫌疑人的意愿,也不受法院、检察院等个人组织的干扰,后者必须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与代理人有共同的行为效力,法律效力由委托人承担。
3、不同的诉讼任务。
刑事辩护承担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的指控,证明嫌疑人、被告无罪或者轻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
代理职责是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适用范围不同。
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诉案件的被告。
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5、权利内容不同。
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议权、通讯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甚至不享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权利。
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代理人授予,不得超出代理人的权限。
6、权限范围不同。
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即使所谓的授权也仅仅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
代理人是否参与诉讼,必须授权决定在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
7、不同名称的活动。
辩护人在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
刑事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8、对象不同。
辩护人是为嫌疑人、被告和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
诉讼代理人为自诉人、受害人、附属民事诉讼当事人设立的诉讼代理人
9、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以不同的方式进入刑事诉讼。
辩护人除委托诉讼外,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被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进入诉讼。
二、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两人为辩护人。以下人员可以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犯罪嫌疑人、被告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被依法处罚、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不得担任辩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充分保障被告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但下列人员不得委托为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现职人员;
(五)本院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有一种简单的方法来区分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在民事案件中通常称律师为代理人,如果有律师,律师是嫌疑人的辩护人,辩护律师的主要任务是为嫌疑人争取更轻的刑事处罚,代理人是维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