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写行政辩护意见书?
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嫌疑人_____亲属委托我担任嫌疑人,并征得他自己的同意____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查阅本案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事实和法律,辩护意见如下:
1、 事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证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法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量刑起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时要求承办人采纳辩护意见。
辩护人: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律师、___律师
____年__月__日
二 行政案件的移送程序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1、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指定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工作组,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交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责人或主持人批准。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即主持人或主持人)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记录不批准的理由。
3、移送案件时,应附上下列材料: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鉴定结论;
(5)涉嫌犯罪的其他材料。
4、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立案。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立案的,应当说明原因,并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应退还档案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不立案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监督。
5、对于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理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还就在经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情况下,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理以及移送前行政执法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1)行政执法机关不立案的,依法处理;其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行政执法机关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作出的警告,责令停止生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暂扣、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得停止执行。行政执法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前,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扣除相应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案件后是否需要解决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初步调查阶段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需要移送公安机关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决定不立案。经公安机关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立案退回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立案。
行政辩护书的转让顺序一般是发现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后,移送公安机关,此时出具书面报告。但在此之前,如果相应的负责人认为他们不能转移,他们必须在三天内做出决定,最后准备涉及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