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判断依法暂停犯罪?
《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比较特殊。首先,很明显,应该从宽处罚,而不是像预备犯和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和未遂犯;第三,明确中止犯的处罚关键取决于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不造成损害结果的,免除处罚。
中止犯罪有两个结果:无损害或损害。中国刑法制定了对这两个结果的处罚原则,即无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句话说,是否造成损害不是中止犯的基本要素,而是中止犯的量刑因素。
二、中止犯罪认定要注意什么?
1、犯罪准备后放弃实施的,视为中止犯。
2、撤回犯罪不是暂停犯罪。在犯罪准备中,没有开始实施的情况下,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主动撤退,但没有放弃犯罪意图,不是暂停。
3、即使犯罪不能客观地完成,自动停止也是自动停止。
4、客观上可以完成犯罪,但行为人认为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完成犯罪的,撤离的,属于撤离,不得暂停犯罪。
现实生活当中犯罪过程也是有可能存在着悔罪的态度,所以就会自动的停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之下的话,我们国家是需要考虑到犯罪分子的主观意图,从而进行从轻处理或者是减轻处理也有可能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