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和立功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根据现行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国的自首在量刑中体现为几种不同的处罚范围。
(1)犯罪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现行刑法对自首嫌疑人从轻处罚的原则规定。但由于犯罪性质、自首人主观恶性、自首早晚不一致,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2)犯罪后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现行刑法将立功与自首联系起来,是自首立功范围内唯一规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犯罪后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量刑时,无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否严重,都必须考虑减轻免除处罚。即使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判处死刑,也应当减轻处罚,不得判处死刑;对于犯罪不是极其严重的被告人,自首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应当考虑免除处罚。要判断是否属于重大立功,就要比较自己的犯罪。也就是说,只有功大于或者等于功过,才认定为重大立功,否则只认定为一般立功。
二、自首与立功的区别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向公安、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如实自首的行为。中国刑法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露他人犯罪行为,核实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
自首和立功是法定量刑情节。
(一)共犯在自首和立功方面有不同的要求:
1、共犯自动自首后,如实供述同一案件的犯罪事实,成立自首;
2、共犯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自己不同案件的同案犯罪行,经核实属实,或者共犯协助逮捕同案犯,成立立功。
(二)法律效力不同:
1、自首对事(即自首罪)不对人,采取相对从宽处罚原则:
(一)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具体情节,应当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考虑自首。
2、立功对人(即犯罪人)不对事:
(一)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犯罪后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仅限于自首本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自首和立功是许多刑事罪犯为了减少他们在监狱里的时间而采取的一些自救行为。根据规定,两者都属于法定减刑情节。因此,如果自首可以从轻减少,如果自首加上立功,减刑幅度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