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止犯罪和终止犯罪有什么区别?
中止犯罪与终止犯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2、结果不同
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3、不同的生产条件
暂停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指由于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不能继续或不需要继续。
中止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犯罪过程中必须停止犯罪
中止犯罪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只能发生在犯罪准备、犯罪实施和实施结束后的犯罪结果发生前的过程中。中止犯罪意味着在犯罪完成前停止。因此,犯罪完成后,自动恢复或自愿赔偿损失不能视为中止,而应当承担既遂犯罪的刑事责任。
(二)犯罪结果必须自动中止或者自动预防
所谓自动停止犯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的犯罪活动。它表明,当行为人可能完成犯罪时,他会自动停止犯罪。如果行为人被阻碍或害怕停止犯罪,而不是自动停止犯罪,而是被迫停止犯罪,因此不是停止犯罪,而是准备犯罪或未遂犯罪。
中止犯罪的自动性不限于自动停止犯罪。在犯罪完成前,行为人主动采取积极行为,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是中止犯罪自动性的表现。
(三)犯罪结果必须彻底停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
所谓彻底停止犯罪,就是行为人打消了完成犯罪的念头,不再实施犯罪。否则,如果行为人觉得时机不利,暂时停止犯罪,等到合适的时间再犯罪,就不会完全停止犯罪,而是暂时停止犯罪。所谓打消完成犯罪的念头而不再实施犯罪,就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的犯罪而言,不能理解行为人从此不再实施任何犯罪。
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主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可以满足暂停犯罪的要求。对于具体的刑事案件,一旦司法机关介入,法院或检察院审查判决后,意味着案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