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首和坦白可以同时适用么?
自首和坦白不能同时适用,主要是因为自首构成要件中的一个重要要件,那就是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这与坦白是重复的。因此,如果两者都适用,实际上意味着重复考虑量刑情节。
自首和坦白的关系是什么?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向公安、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如实自首的行为。中国刑法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广义的坦白包括自首。狭义的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司法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自首与狭义坦白的相似之处在于:
(一)两者都以犯罪人犯罪为前提;
(2)犯罪人归案后,两者都能如实说明自己的犯罪事实;
(三)两者都有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四)两者的罪犯都可以从宽处罚。
两者的区别在于:
(1)自首是犯罪人自动自首后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行为,是犯罪人被动自首后被指控的犯罪事实;
(2)自首罪犯悔改表现良好,人身风险较小;承认罪犯往往在一定条件下被迫认罪,人身风险较大;承认主要是
(三)自首是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坦白是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说明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因此,自首和坦白有一些相似之处:
(一)两者都以自己的犯罪行为为为前提;
(2)犯罪人归案后,两者都如实说明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三)犯罪分子均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
(4)两者都是宽大处罚的情节。然而,自首和坦白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首先,自首是犯罪分子自动自首后主动如实解释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是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解释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其次,自首不同于坦白所反映的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程度,自首分子的人身危险相对较轻。最后,自首是一种合法的宽大处罚情节,而坦白只是一种适当的宽大处罚情节;一般来说,自首大于宽大处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自首和坦白之间的关系非常明确。自首必须自动向有关侦查机关自首,并如实说明其犯罪。因此,在自首的第二个条件中,自首是重复的,不能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