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未遂与中止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一)未遂犯罪与中止犯罪的区别
1、不同的时间发生。犯罪未遂发生在犯罪开始实施后,在犯罪准备阶段没有犯罪未遂。中止犯罪需要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准备或开始犯罪后,可以构成中止犯罪。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是不同的。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成功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了行为人的初衷,即他想做而不能做。在中止犯罪时,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愿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可以做而不做。这是中止犯罪与未遂犯罪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是不同的。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成功,是指行为人未完成某一犯罪的所有要素,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损害结果。中止犯罪要求行为人彻底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中止也要求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未遂犯罪与中止犯罪的联系
1、时空范围重叠
犯罪暂停和犯罪未遂可以存在于犯罪既遂结果发生前的时空范围内。
2、犯行均未达到既遂
客观上,中止犯罪和未遂犯罪都是在故意犯罪的过程中停顿而没有进行到底,对于结果犯来说都没有造成法定的犯罪结果。
3、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暂停犯罪和未遂犯罪都有一定的社会危害,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虽然犯罪暂停、犯罪未遂未达到既遂状态或未造成法律犯罪结果,但犯罪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停止前,主观上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客观上也开始犯罪行为,对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威胁或初步损害,使其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主客观基础。
二、犯罪未遂的特点是什么?
1、犯罪人已经开始犯罪,是指犯罪人开始执行刑法规定的行为,作为犯罪的具体要素。
实施行为的开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规定的某些犯罪要素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开始是实施行为的起点。从主观和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主观上,犯罪意志已经开始通过客观行为表现出来;客观上,犯罪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的犯罪要素。开始的主观和客观统一反映了开始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为开始犯罪的识别提供了一般的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开始犯罪的行为已经接触到直接对象,或者已经接近直接对象。比如用刀对准受害者。
②开始犯罪是直接导致犯罪结果的行为。举枪瞄准受害者。
③开始犯罪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对象的行为。
2、犯罪未成功,是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未完全实现,某一犯罪未完成的全部要素。
结果犯,刑法明确规定,以某些物质犯罪结果作为犯罪的对象要素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成功的标志。如过失杀人罪。
行为犯,刑法明确规定,以完成某些行为作为犯罪要素的行为犯,以法律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成功的标志。如强奸。
危险犯罪,刑法明确规定,以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罪,以是否造成一定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成功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3、犯罪失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无法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有质量和数量的特点:
(1)本质上,只有违背犯罪分子初衷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
①犯罪分子自身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
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受害者的抵抗;第三方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障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和地点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前提;犯罪失败是犯罪未遂的形式条件;犯罪失败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的主观条件。在这三个条件中,前两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客观特征,第三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主观特征,以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揭示犯罪未遂的本质。
中止犯罪和未遂犯罪是常见的犯罪形式,两者有一定的联系。中止和未遂行为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从犯罪实施到既遂。但是,在处罚方面,中止犯罪将相对较轻。从主观角度看,中止犯罪是当事人主动停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