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罚预备阶段的帮助犯?
1、准备阶段的帮助犯一般是参照主犯的刑罚从轻处罚,帮助犯是一种从犯。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施,而是帮助实施犯罪,方便犯罪或促进犯罪的人。它是一种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
2、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犯罪准备工具和条件的是犯罪准备。预备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为从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被胁迫参与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犯罪准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主观上有某种犯罪目的
(2)犯罪分子准备工具,为犯罪实施某种犯罪制造条件
(3)犯罪预备行为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
二是建立犯罪准备所需的条件
1、被告有实现某种犯罪的意图,只有在犯罪意图的控制下,才能建立犯罪准备;
2、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和其他犯罪的准备活动。所谓的准备工具是准备用于犯罪的各种物品。制造条件是指直接为犯罪创造机会或条件的行为,如跟踪或等待受害人;
3、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预备行为被阻止进入犯罪预备阶段,未能开始犯罪。
三、建立犯罪未遂的要素
被告已开始犯罪,即已开始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犯罪未成功,即犯罪未达到既遂状态;
犯罪失败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的原因,通常包括:受害者的抵抗、第三方的阻碍、自然力的阻碍等。
犯罪预备阶段主要是为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做准备。任何帮助他人购买工具、提供犯罪计划或创造犯罪条件的人都属于预备阶段的帮助犯。如果后来被帮助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侵犯他人或社会,帮助犯也将受到相应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