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重处罚和从轻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当有法律规定的具体行为时,可以从轻或从重处罚。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的类型和范围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或较高的处罚。它表明,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进行严厉的惩罚,才能通过增加行为人的责任,保持刑事处罚适应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
2、累犯;
3、采取行动、胁迫、勾引、收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武装叛乱、武装暴乱;
4、与境外机构、组织和个人勾结犯罪的。
二、加重处罚和从重处罚有什么区别?
(一)两者的限制不同
1、从重处罚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罚范围内判处较重的刑罚。适用于犯罪嫌疑人从重处罚的情形。
2、加重处罚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刑的最高刑期以上,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刑期
(二)两者的刑期不同
1、加重处罚是数罪并罚时在法定裁量限内叠加裁量处罚的刑期。
2、从重处罚是在法定裁量限内就重处罚刑期。
(三)两者适用程度不同
前者指刑法规定适用于所有犯罪的加重。后者指只对刑事法律特别规定的某些犯罪可以加重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1、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
2、屡查屡犯;
3、伪造、变更、转移、销毁证据;
4、转让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资金或者商品;
5、拒不按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
6、在共同价格违法行为中发挥主要作用或者胁迫、诱骗他人实施价格违法行为的;
我国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类型和范围内进行处罚。虽然没有突破类别,但范围有所提高。这与我国从轻处罚的规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