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惩罚寻衅滋事累犯自首?
寻衅滋事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争吵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累犯,可以加重处罚。至于处罚期限,法院需要根据情况或者有关因素来确定。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三)情节严重的,强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累犯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犯,在执行或者赦免后五年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犯。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后犯罪是故意犯罪,这是累犯的主观条件。前后两种犯罪均为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种犯罪之一为过失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这是累犯的刑罚条件。换句话说,构成累犯的前罪和后罪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前后各罪的刑罚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不构成累犯。
3、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或赦免后5年内,是累犯的时间条件。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寻衅滋事是指无缘无故地伤害他人的身体。在这种情况下,它扰乱了社会秩序,也会对他人的健康和安全造成一定的损害。必须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