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敲诈勒索准备?
(一)什么是犯罪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准备:为犯罪准备工具和条件的是犯罪准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准备是指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准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准备是故意犯罪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两种犯罪准备:
1、为犯罪准备工具。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改造、寻找、购买等,其目的是为犯罪准备最合适、最合适的工具。例如,为杀人买刀、自制刀、火器等,为盗窃准备撬压工具、攀爬工具等,为毒品购买毒品是犯罪准备工具。
二、为犯罪创造条件。为犯罪创造条件是指除为犯罪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全部准备活动,如踩点、跟踪、了解、掌握犯罪对象的活动规律,确定最佳地点和最佳时间,筹集资金、学习攀登、搏斗、诱骗等技巧,均属为犯罪创造条件。预备犯罪只是犯罪的准备工作,犯罪行为事实上并未实际发生,侵害行为和后果还没有产生。对此,《刑法》认为犯罪预备也是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可以比照犯罪既遂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2)区分敲诈勒索罪的实施行为和准备行为
用真实或伪造的材料强迫受害人向行为人或第三人交付某些财产或承诺提供一些帮助和便利。勒索中的材料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伪造的,包括受害人真实违法行为的证据。一般的表现形式是威胁披露和报警。因此,在实际向受害人发出上述威胁之前,可以认定为勒索犯罪的准备。
二、敲诈勒索罪如何量刑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产、大量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特别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
敲诈勒索罪的具体行为多种多样。对于个人来说,当他们觉得自己可能被敲诈勒索时,他们可以报警,警方可以判断对方是否构成犯罪准备。对于行为人来说,必须注意的是,无论索要财产的数额有多大,有民事纠纷基础的索要财产都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