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卫是故意犯罪吗?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误认为存在非法侵权,实施防卫结果而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按照误解的原则进行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事故论。
中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让这种结果发生,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可见,故意犯罪的前提是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伤害,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伤害,这也是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具有危害社会的性质的重要内容。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当然不可能知道这种行为会造成伤害社会的结果,所以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虽然行为人对他人的防卫是故意的,但这种故意是建立在对客观事实主观认识错误的基础上的,即行为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对违法侵权的反击,是对社会有益的正当防卫,即主观上没有故意的犯罪认识。因此,不能将假想防卫等同于故意的犯罪。
假想防卫可以过失犯罪论处。
假想防卫不是所有没有犯罪的行为,行为人往往有主观过失,因为假想防卫行为人对没有非法侵权的人造成损害,有时甚至导致严重后果,虽然这是由行为人的主观理解错误造成的,有可原谅的一面,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行为人稍加注意,你就可以找出非法侵权是否真的存在,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避免错误和伤害结果的发生,因为行为人应该注意而不注意,这样可以避免的伤害结果就不能避免,因此,其主观犯罪意义上的犯罪过失,一般可以处理过失犯罪。
假设辩护和故意犯罪是不同的,两者在主观意识上有本质的区别,假设辩护主观上不知道这是他的做法是有害的,只是觉得对自己有害,所以辩护的表现,故意犯罪是清楚地知道这是错误的,是犯罪,但仍然做,所以假设辩护不能处理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