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卖方免除产品侵权责任的类型是什么?
销售人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类型主要包括: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绝对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主观过错为前提,追究损坏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无过错,无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辩护理由,证明他们在制造和销售产品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如果被告不能证明他没有过错,就推定他有过错。
3.严格的责任原则是指只要产品有缺陷,对消费者或用户造成不合理的伤害,损害其人身或财产,无论受害者是否主观过错,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严格的责任原则比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更先进。
4.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只要法律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中国法律规定,只要产品缺陷对他人造成损害,无论缺陷产品生产者是否有主观过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二、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受理产品质量问题。
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国务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和处所有产品质量责任问题;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掺假产品、假冒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上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同处理。
当卖方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报告,以保护其权利。如发现商家销售假货,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机关报告。最后一种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起诉保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