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人身伤害的免责协议是无效合同的内容,不能作为免除侵权责任的抗辩理由。免责,又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免除违约责任的原因。
法律规定的豁免原因可分为法定豁免原因和协议豁免原因两类。法定豁免原因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豁免原因,不需要当事人的协议,主要是不可抗力;协议豁免原因是指当事人约定的豁免条款。有些人认为辩护权也可以成为豁免的原因。事实上,行使辩护权并不构成违约,因此没有责任。
合同责任的免责理由包括法定责任理由,如不可抗力定的责任,如免责条款。
(一)不可抗力
1、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台风、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
(二)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
(3)罢工等社会异常事件。
2、应用不可抗力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为法定豁免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小于法定范围的,当事人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索赔豁免;超出法定范围的,视为另行设立豁免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豁免条款是强制性的,当事人不得同意将不可抗力排除在豁免之外。
3、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除以下内容外:
(1)金钱债务的延迟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无免责效果。
4、不可抗力和事故。
(二)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未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规定的免责理由是约定的免责理由。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或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一定的辩护理由总是基于一定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素。辩护理由归责原则和责任要素。
有关法律依据:
下列免责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有效无效:
(一)对方造成人身伤害;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如果符合法律条件,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侵权责任免除,但侵权责任免除责任必须符合法律条件,结合实际情况,造成人身伤害、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不得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