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断寻衅滋事罪造成轻伤从犯未到案?
寻衅滋事造成轻伤,符合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情节严重的,强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闹事。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本罪的立案标准为: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起诉:
(一)一人以上轻伤或两人以上轻伤;
(二)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丐、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况。
二、如何认定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殴打、骚扰他人、破坏、占用公私财产、在公共场所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以下是寻衅滋事的认定: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伤害结果的大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确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检查行为人是否使用暴力、威胁、公开或组织。
(2)行为的直接危害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的结果是行为对社会的直接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的不利影响或间接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受害人自杀、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确定情节是否严重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实施相同的行为会产生不同的社会影响。当然,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活动比晚上在荒野中更有害。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规模,决定了行为人接受转型的难度。是否多次挑衅和反复教育也是确定情节是否严重的一个重要方面。
寻衅滋事符合立案标准后,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包括行为方式和手段的热点制定、行为的时间和地点、行为人一贯表现的认定、行为的直接危害和间接不良后果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