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主犯判三年罪多久?
寻衅滋事罪团伙判决多久,要考虑主犯、从犯、犯罪情节等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由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按照集团犯下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要犯罪分子,应当按照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三)情节严重的,强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制造麻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构成是什么?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是指直接对他人身体行使有形力的行为
(1)只要是针对人体行使有形力,即使不接触人体,也属于殴打。例如,如果你向别人的身体挥舞棍子,但不接触别人的身体,建立殴打;
(2)如果行为人对物体行使有形力,对人体产生强烈的物理影响,则不应认定为殴打,因为它不是为人体行使有形力;
(3)使用有形的方法并不意味着行使有形力。比如别人吃不卫生的食物后胃痛,虽然是有形的方法,但不应该评价为殴打;
2.追逐、拦截、虐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1)追逐一般是指阻碍他人留在某个地方的行为;
(2)拦截一般是指阻止他人转移场所的行为。
3.强迫或任意损坏或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
(1)如果你违背他人的意愿强行取得他人的财产,你不仅可以取得财产,还可以强迫他人交付财产。财产应广泛解释,包括财产利益。例如,在乘坐出租车后,强迫对方免除出租车费用的行为也应解释为强迫行为。虽然强迫行为是强制性的,但它不需要足以抑制受害者的抵抗。
(2)损坏财产是指减少或丧失公私财产使用价值的所有行为。任意的意义与任意的意义相似,但其程度低于任意的要求,重点是表明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和理由。对于损坏财产,任意意味着该行为违反了受害者的意愿。占用公私财产是指不当、非法使用公私财产的一切行为。任何东西不仅是对损坏公私财产的限制,也是对占用公私财产的限制。占用公私财产的行为必须不正当,但不要求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寻衅滋事罪主犯判处三年犯罪的量刑将从轻处罚。行为人寻衅滋事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较轻的,拘留行为人五至十天,罚款不足500元。情节严重的,拘留十至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