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自首几年?
1、自首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三)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罪后自动自首,如实自首的,是自首。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应当自首。
二、自首量刑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以下几点:
1、主要是基于犯罪事实。罪犯自首可以结束犯罪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但对社会造成的损害不会因自首而消除。罪犯自首只表明他对犯罪行为的态度,不会改变他原来的犯罪事实。因此,审判员在决定自首的罪犯量刑时,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员首先根据自首者犯罪的严重程度,根据有关法律制定刑罚范围,然后结合自首的宽大情况,掌握程度,严格宽大适度,不浪费或纵向。
2、考虑自首。主要包括:
(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自首的时间表明自首的时间;也表明了罪犯的犯罪行为和对社会危害的持续状态。
(2)自首的原因和动机。犯罪后的认罪、悔改和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个要素。如果悔改态度好,自首也说明了悔改的程度,也应考虑量刑;
(3)解释犯罪情况。解释犯罪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投案人是否真心悔悟;
(4)犯罪分子是否主动表现。审判员在量刑时必须注意这四种情况。
无论是寻衅滋事还是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公民,如果在被公安机关逮捕前自首,这些犯罪行为人都有可能被减轻甚至免除刑事处罚。犯罪人的主动自首是否构成自首,由有关司法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