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的自我辩护意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被告的自我辩护意见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庭上自我辩护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没有通过的标准或者规范。在法庭自我辩护中,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属于共犯、是否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是否悔改、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受害人的理解、是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辩护?
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人民法院委托,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除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两人作为辩护人。但是,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名以上共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委托。
1.被告拒绝律师
被告人坚持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许可并记录在案;被告人为盲人、聋人、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许可,但被告人应当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另行指定辩护人。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拒绝辩护的,不得指定辩护;其他情况可以允许,但被告只能自行辩护。
2.律师拒绝被告
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一般来说,在实际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刑事案件辩护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辩护。律师可以更有助于提供更专业的辩护意见,如从轻处理或缓刑处理。与被告自辩护的成功概率相比,将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