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造成一人轻伤一级不懂怎么办?
涉嫌寻衅滋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三)情节严重的,强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闹事。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详细量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起点可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确定:
(一)寻衅滋事一次的,量刑起点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范围内确定。
(2)纠结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其他影响犯罪的犯罪事实,如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迫他人财产或迫他人财产或任意损害、占用公私财产数额等,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次寻衅滋事,可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每增加一次寻衅滋事,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刑期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一年。
(3)每增加一个导致精神障碍的人,可增加6个月至1年的刑期;每增加一个造成严重伤害和自杀死亡的人,可增加一至两年的刑期。
(4)每增加5000元,或任意损坏或占用1万元,可增加一至三个月的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的情况。
3、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可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一般判处有期徒刑。具体期限应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确定。挑衅不仅会损害他人和公共财产,还会损害自己。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规范,避免这种违法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无缘无故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或追求拦截恐吓他人达到恶劣程度,将按照我国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处理,通常按照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处罚,毕竟,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