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主犯要赔偿从犯吗?
寻衅滋事罪主犯不需要赔偿从犯,主犯和从犯都需要赔偿受害者。
《刑法》
第三十六条 【经济损失赔偿和民事优先原则】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判处经济损失赔偿。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寻衅滋事有哪些行为?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三)情节严重的,强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三、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1、量刑应当以事实、法律为标准,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决定。
2、量刑不仅要考虑被告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还要考虑被告犯罪责任的大小,以适应犯罪责任和刑罚,达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法律效力和社会效力的统一。
4、量刑应客观、全面地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同一地区、同一时期、类似案件的刑罚基本平衡。
四、寻衅滋事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受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检查、检查、鉴定、调查实验等记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我国法律制度规定,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从犯应当适当减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没有规定主犯应当赔偿从犯。对于从犯来说,即使是因为主犯的煽动而实施犯罪行为,从犯毕竟也参与了犯罪,不是受害者,也不能要求主犯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