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护律师和非辩护律师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调取证据权,律师可以调取证据,非律师辩护人不可以。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提取、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件和技术鉴定材料,并可以与被拘留的嫌疑人见面和沟通。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提取、复制上述材料,与被拘留的嫌疑人见面、沟通。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提取、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材料,并可以与被拘留的被告见面、沟通。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提取、复制上述材料,与被拘留的被告见面、沟通。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转移证据,或者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经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受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二、律师辩护人的权利
1、代犯罪嫌疑人提供咨询,代表上诉和起诉,
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律师有权拒绝辩护师提供的服务从事非法活动或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4、自犯罪嫌疑人首次受到侦查机关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了解有关案件。
5、律师会见嫌疑人、被告,不受监视。
6、委托律师查起诉之日起,委托律师有权查阅、提取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件和档案。
7、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委托律师有权查阅、提取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8、委托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转移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书,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依法保护辩护权。
辩护律师负责案件,辩护律师可以咨询相关嫌疑人,然后查询相关圈为嫌疑人辩护,而不是嫌疑人辩护律师只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案件的相关信息,不能通过政府部门的文件和材料获得案件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