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滥伐林木刑事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犯罪嫌疑人、被告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被依法处罚、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不得担任辩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刑罚尚未执行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现职人员;
(五)本院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二、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滥伐林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三、不认罪能判刑吗?
是的,只有证据才能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所有案件的判决应当强调证据、调查和研究,不相信供词。只有被告供词,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有罪并处罚;没有被告供词,证据真实、充分,可以认定被告有罪并处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事实有证据证明;
(二)依据定案的证据,经法定程序核实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合理怀疑已确定的事实。
在刑事案件中,辩护人的范围是针对所有刑事犯罪活动,而不是单独针对森林滥伐罪。然而,让专业律师更多地听取嫌疑人的辩护是最有保障的,在这种不同的案件中没有统一和固定的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