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偶然防卫假想防卫有什么区别?
1、意外防卫是指客观上,肇事者正在或即将侵犯被告或他人的人身,但被告没有主观意识到这一点识到这一点侵权,他利用武力对肇事者进行人身防卫,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作用。意外防卫也是犯罪者对客观事实的错误理解。由于没有主观正当化的原因,意外防卫被视为犯罪是合适的。
2、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误认为存在非法侵权,实施防卫结果而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按照误解的原则进行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事故论:
(1)实际上不存在非法侵权行为。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想象的防卫,而不是真正的防卫。
(2)行为人有主观的防御意图。这是假想防卫的主观必要条件。这种防御意图来自行为人的主观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知道不存在非法侵权行为,就不会有防御意图,当然也不会发生假想防卫。
二、建立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
1、现实中存在着非法侵害
正当辩护的原因必须是客观的非法侵权。非法是指法令不允许的,其侵权构成犯罪。
2、正在进行非法侵权
当非法侵权正在进行时,可以对合法权益构成威胁和紧迫性,从而使辩护行为合法。非法侵权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从非法侵权人开始实施侵权行为开始,但当非法侵权的实际威胁非常明显和紧迫,并在实施后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时,可以认为侵权已经开始。
3、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必须在必要合理的范围内进行防卫行为,否则构成过度防卫。
综上所述,意外辩护和假想辩护不是正常辩护,两者仍有一定的差异,在建立要素、法律责任等方面,意外辩护不是辩护,而是故意伤害,但其行为间接保护他人,假想辩护虽然目的是辩护,但客观侵权并没有实际发生。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