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失致人死亡量刑辩护词怎么写?
死亡量刑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作为被告王的辩护人出席了今天的法庭审判。开庭前,我详细查阅了案件材料,并结合证据的出示、质证和调查,发表了以下辩护意见。
1、被告王认罪态度较好,应从轻处罚。
自2011年5月21日下午发生事故以来,被告王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悔改态度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他应当从轻处罚。
2、犯罪过程中,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原因如下:
(1)事件发生后,被告王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虽然马没有被抢救,但他赢得了实施抢救的时间。
(2)在死者马死后,被告的亲属积极与受害者的家属协调赔偿问题。虽然谈判尚未成功,但这种情况是由于受害者的亲属要求太高,被告的家人无法依法承受,但被告王表现出了真诚调解的愿望。
(3)受害人本身有明显的过错。
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被告属于过失犯罪,受害人有一定的过错,被告依法判处被告缓刑。
请采纳上述辩护意见。
山东某律师事务所:马某某。
2011年8月31日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观构成是什么?
构成本罪的客观方面必须有三个要素:
1、实际后果必须在客观上导致他人死亡。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导致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故意的,但没有预见或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该犯罪属于结果犯,故意行为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与故意杀人罪不同,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过失导致死亡可分为两种情况:过失导致死亡和不作为导致死亡。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和受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受害人的死亡是由行为人的行为引起的。这里的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当时没有救援条件而死亡。
综上所述,当事人因过失致人死亡被检察院起诉的,辩护律师应当在审判阶段提供书面辩护,提出法院从轻量刑的理由,包括过失无恶意,对也有责任死亡,并积极赔偿死者家属,达成理解协议。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