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和假想防卫有什么区别?
假想防卫是指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所谓防卫,只是行为人主观上认为存在非法侵权行为。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行为人的主观过失进行不同的处理。行为人主观过失,刑法规定过失犯罪的,按过失犯罪处理,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的,按照事故处理,不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者允许这种结果发生的犯罪。假想防卫可能是故意犯罪。
二、假想防卫认定标准
(1)实际上不存在非法侵权行为。这是建立假想防卫的前提,也是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假想防卫的关键。所谓的假想防卫,顾名思义,是假设想象防卫而不是真正的防卫,为什么,因为非法侵权不实际,当然,没有必要实施防卫行为,如果非法侵权现实存在,正在进行中,它有合法防卫的法律前提,任何公民都有权实施必要的防卫行为,自然没有假想防卫的问题,除了合法防卫、防卫时间错误、防卫对象错误、防卫过度等,都是在非法侵权的条件下,在合法防卫的过程中,主客观不一致的现象,不同于假想防卫的前提。
(2)行为人主观上有防卫意图。这是假想防卫的主观必要条件。这种防卫的意图来自行为人的主观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知道不存在非法侵权,就不会有防卫意图,当然也不会有假想防卫。如果行为人一方面假设非法侵权已经到来,另一方面不是出于防卫意图反击,而是意图伤害对方,造成严重伤害后果,应该作为故意犯罪而不是假想防卫。此外,还有一种情况,说服双方在打架过程中意外受伤或无辜的第三方。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种假想防卫,但事实上,由于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意图,而不是基于防卫意图进行反击,不能承认其中一方是防卫行为。当然,他们不能把伤害他人的行为视为假想防卫,只能作为对象或打击错误来处理。
(3)行为人的辩护行为对无辜者造成了损害,这是假设辩护建立的结果。因为行为人误认为他人的行为是非法侵权行为,因此进行了错误的辩护反击,导致了不应有的危害后果。假设辩护行为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危害,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行为人误认为存在非法侵权行为,实施了错误的辩护行为,但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实际损害,但假设辩护不能建立,也不能谈论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假想防卫一般被认定为过失犯罪,虽然不是故意的,但仍有过失犯罪的性质,因此造成的伤害结果应由行为人承担,并根据过失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并非所有假想防卫都有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