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先加害和假想防卫有什么区别?
事前防卫和假想防卫有很大区别。事前防卫。事前防卫也称为事前防卫,即在非法侵权尚未开始之前进行的所谓防卫。在非法侵权仍处于准备阶段和犯罪表达阶段,行为人实施的防卫属于事前防卫。事后防卫又称事后防卫,即非法侵权结束后进行的所谓防卫。
1、非法侵权可能会有所不同
事前防卫不同于假想防卫。前者是指非法侵权虽然尚未发生,但并非不可能,防卫人只是提前进行防卫。后者是在根本没有发生或不可能发生非法侵权的情况下,主观假设有非法侵权而实施的。
2、不同的实施观念
事前防卫,又称“过早防卫”。是指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防卫。防卫不适时的一种情况。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它不是正当防卫行为。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误认为存在非法侵权行为,实施防卫行为造成损害的行为。假想防卫应当按照错误认识的原则进行处理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事故论。
3、行为判断不同
非法侵权尚未开始。虽然有侵权的先兆,但很难确定是否会有实际的非法侵权。如果允许防卫,可能会损害一些不想实施非法侵权的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其他人还没有开始实施非法侵权,行为人将提前受到打击,这属于预防。
4、结果不同
如果你不知道你的行为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当然,你不可能知道这种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伤害,所以你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因此,假设防御的意图不能等同于犯罪意图。
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
1、发生非法侵害;
2、必须是在必须进行;
3、正当防卫不能超过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必须以保护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为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非法侵权人本人.
正当辩护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谋杀、谋杀、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辩护行为,造成非法侵权人伤亡的,不属于过度辩护,仍属于正当辩护,不承担刑事责任。它是一种自力更生的自助救济方式,具有应急避险和自助行为的权利。
综上所述,当人们遇到非法侵权时,他们可以采取正当的防卫方式来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在防卫的分类中,有假想防卫和事前伤害,其中事前伤害也是事前防卫。假想防卫不同于行为判断、后果和实施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