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卫和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
1、正当辩护是指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个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权而对非法侵权人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虽然该行为具有犯罪要素的当然性,但它缺乏违法性,没有预期的可能性,这是非法阻止的原因。假设辩护是针对实际上不存在的非法侵权,其行为指向的对象是无辜的,这种行为具有非法的特征,是非法的。这也是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区别。
2、在社会价值方面,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正当辩护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整体价值标准。
二、如何识别假想防卫?
1、行为人想象了非法侵权的存在。这是建立假想防卫的前提,也是假想防卫行为不同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也就是说,在假设存在非法侵权的前提下,行为人有不应该出现的反击行为。事实上,没有非法侵权,但行为人因各种原因误认为存在非法侵权,这是对事实的误解。其内容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客观上没有侵权行为,误认为侵权行为的辩护人采取了辩护行为,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第二,犯罪人误认为合法行为是非法侵权,实施了所谓的合法辩护行为。对他人正在实施的合法辩护行为,误认为是违法侵权,实施所谓的合法辩护行为,实际上也是一种假想辩护行为。
2、行为人有主观防卫的意图。防卫意图不仅是决定正当防卫是否建立的主观要素,也是假想防卫建立的必要条件。防卫意图是指防卫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与正在进行的非法侵权作斗争。行为人主观上有防卫意图,但这种防卫意图来自于其主观认识错误,因此这种防卫意图的产生也取决于其主观认识错误。如果你知道不可能侵犯,就不会有防卫意图,假想防卫也不会发生。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非法侵权,为了保护其权益不受侵犯,也可以行使正当辩护,在正当辩护中必须是非法侵权,但在正当辩护中也应避免过度辩护,如果辩护当事人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