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没有律师怎么辩护?
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寻求法律援用或者指定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辩护人的范围包括:
1.律师。律师是指按照法律程序取得律师资格并登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资格但未登记的,不得作为辩护人接受委托。
委托律师无国籍嫌疑人委托律师辩护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作为辩护人。
2.人民组织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所在单位推荐的人。鉴于我国目前的律师队伍还没有完全满足实际需要,为了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工会、妇联、共青团、学术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犯罪嫌疑人、被告所在单位可以推荐公民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
3.嫌疑人、被告的监护人、亲属和朋友也可以接受嫌疑人、被告的委托,作为他的辩护人。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实际上扩大了嫌疑人和被告委托辩护人的选择范围,因为除了监护人不再限制近亲,亲友可以接受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作为辩护人。这非常有利于嫌疑人和被告能够及时委托辩护人,解决律师问题,及时有效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刑事犯罪的辩护需要结合实际犯罪事实来确定。虽然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依法为自己辩护,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无法聘请律师或者辩护,可以结合上述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