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罪释放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需要赔偿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可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用,并赔偿因工作延误而减少的收入。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无罪释放的国家赔偿标准为: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从被拘留开始计算,每日赔偿按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按下列规定计算赔偿金: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并赔偿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日收入按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金额为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因残疾而增加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残疾生活辅助设备费用、康复费用和继续治疗费用,以及残疾赔偿。
二、无罪释放的情况有哪些?
1、公安机关在依法讯问被拘留人时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或者免除起诉的案件,认为被告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立即释放被告;
4、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被告。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超过法定期限,经审理判决无罪的,可以提出赔偿要求。逾期拘留期间的赔偿标准,按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造成人身伤害的,由案件处理机关承担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