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1、从实体上为嫌疑人和被告辩护。即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嫌疑人、被告无罪、轻罪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反驳对嫌疑人、被告的错误指控,帮助司法机关充分了解案件,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平处理案件。这是辩护人的首要任务。
2、程序上为嫌疑人和被告辩护。帮助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发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诉讼权利被侵犯或者剥夺时,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意见,要求依法制止或者向有关单位提出指控。
3、为嫌疑人和被告提供其他法律帮助。辩护人应当回答嫌疑人和被告提出的法律问题,并为嫌疑人和被告撰写相关文件。案件判决后,应当了解被告的态度,征求其对判决的意见,是否提出上诉。
二、辩护人的权利是什么?
1、在调查阶段,委托律师可以会见被拘留的嫌疑人,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向嫌疑人了解相关案件,并向调查机关了解嫌疑人的指控。
2、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终止或者改变被起诉人的强制措施。
3、辩护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提取、复制案件的诉讼文件和技术鉴定材料;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提取、复制案件指控的犯罪材料。其他辩护人也可以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
4、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5、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查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6、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最迟应当在开庭前3天向辩护人发出通知。
7、发表意见的权利。
8、在法庭审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提问。
9、辩护人有权向法院出示物证,并在法庭上宣读可作为证据的文件。
10、经审判长许可,辩护人可以与检察官、受害人等进行辩论。
11、代理申诉权。
12、经被告同意,辩护人可以上诉一审未生效的判决。
13、拒绝辩护权。
综上所述,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为嫌疑人提供相关的辩护工作,但嫌疑人有义务如实向辩护律师说明案件的实际情况,在辩护律师与嫌疑人签署相关协议之前,因隐瞒重要事实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嫌疑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