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犯罪未遂重重中止
犯罪未遂较重,暂停轻暂停是中途停止,未遂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失败。犯罪未遂与中止犯罪的区别在于:
1、不同的时间发生。犯罪未遂发生在犯罪开始实施后,在犯罪准备阶段没有犯罪未遂。中止犯罪需要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准备或开始犯罪后,可以构成中止犯罪。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是不同的。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成功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了行为人的初衷,即他想做而不能做。在中止犯罪时,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愿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可以做而不做。这是中止犯罪与未遂犯罪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是不同的。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成功,是指行为人未完成某一犯罪的所有要素,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损害结果。中止犯罪要求行为人彻底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中止也要求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4、刑事责任是不同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遂犯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止犯不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中止犯的处罚比未遂犯轻,目的是鼓励罪犯不要继续犯罪,有效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受犯罪的侵害。
二、犯罪未遂的特点
1、犯罪人已经开始犯罪,是指犯罪人开始执行刑法规定的行为,作为犯罪的具体要素。
实施行为的开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规定的某些犯罪要素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开始是实施行为的起点。从主观和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主观上,犯罪意志已经开始通过客观行为表现出来;客观上,犯罪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的犯罪要素。开始的主观和客观统一反映了开始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为开始犯罪的识别提供了一般的标准。
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开始犯罪的行为已经接触到直接对象,或者已经接近直接对象。比如用刀对准受害者。
②开始犯罪是直接导致犯罪结果的行为。举枪瞄准受害者。
③开始犯罪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对象的行为。
2、犯罪未成功,是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未完全实现,某一犯罪未完成的全部要素。
结果犯,刑法明确规定,以某些物质犯罪结果作为犯罪的对象要素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成功的标志。如故意杀人。
行为犯,刑法明确规定,以完成某些行为作为犯罪要素的行为犯,以法律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成功的标志。如强奸。
危险犯罪,刑法明确规定,以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罪,以是否造成一定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成功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3、犯罪失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无法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有质量和数量的特点:
(1)本质上,只有违背犯罪分子初衷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在数量上,违反犯罪分子初衷的原因必须足以阻止犯罪分子继续犯罪。因此,一些犯罪分子遇到了一些轻微的障碍,如在抢劫中遇到熟人,在强奸中由于受害者的要求,犯罪分子停止了犯罪,应视为自动停止。
司法机关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的实际情况,对犯罪未遂和中止的具体认定和处理进行分析和判决。因犯罪过程中某些原因中止的,可以按照中止犯罪的程序进行合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