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伤二级不明白侵权人积极赔偿可以缓刑吗?
轻伤二级不理解,积极赔偿可适用于缓刑,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至中期,如有缓刑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附加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犯罪较轻的犯罪分子。犯罪的严重程度罪犯被判处的刑罚的严重程度相适应。《中国刑法典》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犯罪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相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犯罪较重,社会危害较大,未被列为缓刑的对象。对于犯罪性质较轻的犯罪分子,由于法院不仅根据犯罪性质进行具体量刑,而且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因此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罚。所谓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的刑期。虽然犯罪分子也可以适用于中期或长期徒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认为缓刑的适用不会再危害社会。这是缓刑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虽然一些罪犯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他们的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不能表明他们不会被拘留,也不会再危害社会,也不能宣布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罪犯尚未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只能是法官的猜测或预判。这种猜测或判断的依据只能是轻微的犯罪情节和良好的罪犯悔改表现。在这两个因素中,轻微的犯罪情节属于现有犯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较小,应当从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犯罪人悔改表现良好属于未然犯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再犯罪的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后的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3)罪犯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有再犯的危险。缓刑很难防止他们再犯新罪。因此,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也不能适用。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二级的,已达到备案标准,需要追究有关刑事责任,但缓刑是否可以根据犯罪事实的实际后果适用,但有关情况也需要由司法机关进行法律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