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遂犯都是具体危险犯吗?
未遂犯并不都是具体的危险犯,也有抽象的危险犯。犯罪未遂是指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开始犯罪并未成功的行为。具体危险犯罪中的具体危险可以使法律利益的侵犯具体现实化,属于构成要素的内容。作为构成要素,具体危险是否存在需要司法官员证明和确认,而不是某种程度的假设或抽象,因此具体危险是司法认定的危险。
二、未遂犯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已经开始犯罪了。也就是说,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比如行为人已经将毒品投入公共饮用水源。犯罪已经开始实施,这是犯罪未遂和犯罪准备的主要区别。犯罪已经开始实施,表明行为人已经从犯罪准备阶段进入实施阶段,即行为人犯罪创造条件进入故意阶段,阶段,其犯罪意图已经通过犯罪行为开始反映,本身可以造成伤害结果,如果没有犯罪意志无障碍发展,犯罪行为将完成。
2.犯罪失败了。也就是说,行为人没有完成某种特定的犯罪行为。犯罪失败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主要区别。然而,犯罪失败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有害结果,而是没有发生特定的伤害结果。例如,故意杀人而不杀人只会造成严重伤害,这属于杀人未遂,而不是杀人既遂。
3.犯罪失败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也就是说,犯罪分子未能达到预期的危害结果的原因不是因为犯罪分子不愿意让危害结果发生,而是因为他们不能或不敢继续犯罪,使犯罪未能完成。这里说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犯罪分子的主观意志不转移的所有原因,包括受害者的抵抗、第三人的阻止、自然障碍、客观情况的变化等外部客观原因,也包括犯罪分子本人的原因,如能力、方法、手段估计不足、事实判断错误等。犯罪失败违反了犯罪分子的意愿。犯罪失败是否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区分犯罪失败和中止犯罪的关键。
以上是未遂犯的认定。涉及相关犯罪事实是否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适用未遂犯的条件和标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违法事实进行判决,避免法律适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