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如何规定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式,是指犯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刑法规定的犯罪的全部要素。犯罪既遂有行为犯、行为犯、结果犯、危险犯四种类型。
1、行为犯罪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为犯罪客观要素的完整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就是完整的,犯罪就成为完整的形式。它以行为是否完成为区分的标志。
2、行为犯是指行为人一开始犯罪就构成既遂的犯罪。
3、结果犯罪是指由有害行为和有害结果共同构成的客观犯罪。没有有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完整,或者犯罪的客观要素就不完整。结果犯罪的结果是指具体的有形、可测量的危害结果,是与犯罪性质一致的结果。
4、危险犯罪是指危害行为和危害行为造成的危险状态共同构成犯罪客观完整性的犯罪。
二、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
1、关于定罪和引用法律法规。应当直接按照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规定的法定刑罚范围进行处罚。犯罪不需要标明既遂犯罪,但在司法文件的叙述部分,应当表明行为人已经完成了犯罪。法律规定只能直接引用具体的犯罪规定。
2、注意对同一犯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对危害性和责任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处罚时应当适当区别对待。
3、既遂犯有其他宽严处罚的情节,特别是法定宽严处罚的情节,应当同时引用有关规定。
三、犯罪既遂标准
我国刑法学界主要讨论司法领域犯罪既遂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1)犯罪目的的实现。认为既遂犯罪是指实施最终犯罪行为,达到行为人的预期目的。主张实现犯罪目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
(2)犯罪结果发生说。认为“行为发生了行为人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即发生了行为的逻辑结果时,就是犯罪既遂”。主张应当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发生了犯罪结果的,为犯罪既遂,未发生犯罪结果则为犯罪未遂。
(3)犯罪构成要件齐全。认为既遂犯罪是指犯罪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式。主张以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全为标准,有犯罪构成要件的,即犯罪构成要件,否则为犯罪未遂。
我国刑法非常完善,对犯罪未遂和既遂有相应的量刑规定。犯罪既遂的特点是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犯罪,必须完成犯罪,构成犯罪的全部条件。犯罪既遂的处罚可以参照刑法的量刑标准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