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止犯罪的要素是什么?
(1) 犯罪过程中必须停止犯罪;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只能发生在犯罪准备、犯罪实施和犯罪结果发生前。
(2) 必须自动停止犯罪或自动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自动停止犯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犯罪活动,表现为行为人可能完成犯罪时自动停止犯罪。
(3) 必须完全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完全停止犯罪是指行为人消除完成犯罪的想法,不再实施犯罪。
二、如何理解中止犯罪的自动性?
行为人放弃犯罪的自动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是行为人认为自己当时能够完成犯罪,这是确定自动性的基本前提。暂停犯罪是行为人认为自己可以自愿完成犯罪,而不是自愿完成犯罪的前提。只要行为人认为自己有条件和能力完成犯罪,即使在他人看来不可能,或者客观上不能完成犯罪,也不会影响自动性的建立。
对于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犯罪的案件,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放弃犯罪是否是自愿的?我们认为,即使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犯罪,他主观上认为有可能放弃犯罪,也不会影响中止犯罪的建立。A携刀去杀B,半路悔悟,自动放弃回家,就是暂停。即使实际上是这样。B当天不在家,不可能杀人,也不影响中止犯罪的成立。
相反,在普通人看来,或者客观上,犯罪可以完全完成,但行为人认为有客观障碍,不能完成犯罪,不能停止犯罪的,不能停止犯罪。
2、犯罪者必须因自己的意愿而放弃犯罪,这是自动性特征的本质内容。停止犯罪活动不是因为行为人自己的主观意志,而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无法克服的物质或心理障碍而停止犯罪活动,而是被迫停止,而不是自动放弃犯罪意志。这种情况理论上被称为犯罪中断。中断犯罪是被迫的,而不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意志而放弃犯罪而不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意志而放弃犯罪。这种情况属于犯罪未遂。中止犯罪的自动性是行为人因自己的意愿而放弃和停止犯罪的本质。
如果案件判决中止犯罪,可以从轻判决或者减轻判决。中止犯罪的判决要件必须是自动停止犯罪,不能有犯罪结果。同时,中止犯罪不同于未遂犯罪,因为客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