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退赃一年半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
(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五)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
(六)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如何规定诈骗罪的判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六十六条欺诈公私财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三、诈骗罪有哪些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万元、3万元至10万元、50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大、大、特别大。
有下列情节的,酌情从严处罚: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大多数不具体的人;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资金;
(三)以救灾募捐名义诈骗;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受害人自杀、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减刑与罪犯缴纳罚款无关,因为缴纳罚款本身义务,罚款是强制性的,但嫌疑人可以主动归还赃物,表明有良好的悔改表现,但即使减刑,实际服刑时间也不少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