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轻处罚必须报最高法院批准
减轻处罚不必报最高法院批准。刑事案件审判管辖的法院应当独立作出判决,减轻处罚的判决不得经省级高等法院批准。
1、减轻处罚是指判处法定最低刑以下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应当判处法定刑以下的刑罚;第二,虽然犯罪分子没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判处法定最低刑以下的刑罚。
2、刑法修正案(8)对减轻处罚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判处法定刑以下的刑罚;本法规定有多个量刑范围的,应当在下一个量刑范围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没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判处法定刑以下的刑罚。
二、从轻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一)概念
1、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类型和范围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或较小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最轻处罚类型和最小处罚范围内给予处罚。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处罚的法律情节。从轻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秩序、有法定量罚情节的行政对手的行政处罚。在执法实践中,对法定量罚情节的理解和实施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如果不统一和规范,将影响量罚的正确适用。
(二)量罚情节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五种法律情节:
(一)14岁以下18岁以下的人有违法行为;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少违法行为的后果;
(三)被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只要我国符合法律条件,就可以减刑。我国决定减刑时,由审理此案的法院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