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人只构成犯罪准备能从轻处罚吗?
是的,对于预备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和创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式是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式。我国刑法理论普遍认为,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依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虽然犯罪预备行为尚未直接侵犯犯罪对象,但它已经使犯罪对象面临着即将到来的现实风险,因此它也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也是可罚的。中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承认了这一理论,规定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尚未开始犯罪,尚未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还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既遂犯更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与既遂犯相比,是指对同一犯罪的案件,参照既遂犯的处罚原则,对预备犯进行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犯罪准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准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以实施某种可能导致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行为。虽然犯罪准备尚未直接侵犯犯罪对象,但犯罪对象也面临着即将到来的现实危险,因此也具有社会危害。因此,犯罪准备也是可罚的。
第二,犯罪准备和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1、不同的概念:犯罪准备是指准备工具和制造犯罪条件;犯罪未遂是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
2、不同的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犯罪准备是实施前的阶段,犯罪未遂已经实施,但由于其他外部原因没有成功,如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有偷,如抢劫因为抵抗没有抢钱,但行为实施构成犯罪,只是没有财产。但是,如果你为盗窃买钳子和其他犯罪工具,为抢劫买枪、刀或现场,显然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和条件,属于犯罪准备。
犯罪人在犯罪犯罪行为之前,所有与犯罪有关的犯罪准备,包括准备犯罪工具和设计犯罪路线,都属于犯罪准备。但是,犯罪行为开始后,不能以犯罪准备量刑,只能有三种情况: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