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既遂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既遂犯罪有四种类型,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行为犯。
1、结果犯
由有害行为和有害结果共同构成的客观犯罪。结果犯罪的成功不仅需要犯罪行为,还需要法定的犯罪结果。如果缺乏有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完整,或者犯罪的客观要素就不完整。结果犯罪的结果是有形的、可测量的具体伤害结果,是与犯罪性质一致的结果。有许多常见的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欺诈等。故意杀人的犯罪结果是他人的死亡。如果发生死亡结果,则为犯罪成功。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死亡结果,则为犯罪未遂。
2、行为犯
危害行为的完成是一种完整的犯罪客观要素和标准。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就是完整的,犯罪就成为了一种完整的形式。这种犯罪的完成并不需要造成物质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是否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不是一开始就完成的,这种行为应该有一个实施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行为的完成。在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犯罪行为,将被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犯罪的完成。这种常见的犯罪包括:强奸、强奸幼女、逃跑、诬告、陷害等。
3、危险犯
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犯罪的标志。这类犯罪不是以物质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是以具有法定客观危险状态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和交通设施的犯罪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为标志的,足以使火车、汽车、船舶和航空器倾覆和破坏危险。
4、举动犯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人一开始犯罪构成既遂犯罪。例如,中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犯罪、教授犯罪方法犯罪等,只有犯罪成功,没有犯罪未遂的问题。
二、既遂犯的处罚原则有哪些
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是为犯罪的基本构成而设定的,对既遂犯的特殊处罚原则没有具体规定。
在实践中,在考虑刑法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规定的法定刑罚范围进行处罚。
但是,要注意对同一犯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既遂犯有其他宽严处罚的,特别是法定处罚的,应当同时引用有关规定。
不同的指控需要从不同的方面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既遂,许多指控并不要求犯罪者实施具体的行为。无论哪种类型的犯罪既遂,法院在最终量刑时都必须重视处理,但在出具的判决中,必须明确犯罪案件的既遂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