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的成立和犯罪的既遂是什么?
1、犯罪成立是指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符合犯罪构成要求的当然性,既遂犯罪是指犯罪的形式。
2、犯罪立即构成犯罪,无论是未遂、既遂、终止等。
3、既遂是将犯罪行为付诸实践并完成的犯罪行为,目前已达到犯罪行为。犯罪既遂应当包括在犯罪成立中。
二、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1、关于定罪和引用法律法规。应当直接按照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规定的法定刑罚范围进行处罚。犯罪不需要标明既遂犯罪,但在司法文件的叙述部分,应当表明行为人已经完成了犯罪。法律规定只能直接引用具体的犯罪规定。
2、注意对同一犯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对危害性和责任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处罚时应当适当区别对待。
3、既遂犯有其他宽严处罚的情节,特别是法定宽严处罚的情节,应当同时引用有关规定。
三、认定犯罪既遂
既遂犯罪有四种类型,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行为犯。
1、结果犯罪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的客观犯罪。结果犯罪的成功不仅需要犯罪行为,还需要法定的犯罪结果。如果没有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完整,或者犯罪的客观要素就不完整。结果犯罪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测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性质一致的结果。有许多常见的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欺诈等。故意杀人的犯罪结果是他人的死亡。如果有死亡结果,则为犯罪成功。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死亡结果,则为犯罪未遂。
2、行为犯罪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素的完整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就是完整的,犯罪就成为完整的形式。这种犯罪的完成并不需要造成物质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是否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不是一开始就完成的,这种行为应该有一个实施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行为的完成。在开始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犯罪行为,将被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犯罪的完成。这种常见的犯罪包括:强奸、强奸幼女、逃跑、诬告陷害等。
3、危险犯罪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险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种犯罪不是基于物质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基于具有法律和客观的危险状态。例如,破坏交通工具和交通设施的犯罪足以使火车、汽车、船舶和航空器倾覆和破坏危险,作为犯罪的标准,而不是实际损害。
4、行为犯罪是指行为人依法开始犯罪的犯罪。例如,中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犯罪、教授犯罪方法犯罪等,只有犯罪成功,没有犯罪未遂的问题。
犯罪既遂是犯罪者的犯罪结果,犯罪者需要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犯罪人主动承认错误或者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悔改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处罚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