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止犯罪不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暂停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是既遂犯罪,根据犯罪量刑,确定被告量刑范围,犯罪吸收,不影响量刑,也不需要引用未遂条款,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不累计连续犯罪。
二、中止犯罪的有效性
1.未发生危害结果
行为人追求或放任的、行为性质决定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而不是任何结果都没有发生。因此,中止犯罪可分为中止犯罪和中止犯罪,没有任何有害结果。
2.因果关系问题
中止犯罪的过程如下:犯罪行为→暂停行为(预防措施)→结果没有发生。
(1)预防措施与结果不发生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即结果不发生是暂停行为的功劳。
(2)干预因素和暂停的有效性。一般来说,犯罪暂停的建立不仅需要暂停行为,而且还需要不发生有害结果,即暂停行为应具有有效性。然而,在暂停行为的过程中,干预因素最终会导致有害结果。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犯罪行为→中止行为(预防措施) →介入因素→危害结果发生了。这主要是为了判断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有,则构成犯罪既遂;如果没有,则不构成犯罪既遂,只有犯罪暂停和犯罪未遂可供选择;因为行为人终究采取了暂停行为,不可能是犯罪未遂,只能暂停犯罪。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应根据干预因素的三个标准来判断。
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决定停止犯罪或采取积极措施不会导致犯罪结果,但仍继续犯罪的,此时不构成犯罪中止。对于暂停犯罪的刑事案件,一般会导致犯罪成功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