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犯罪无罪释放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以下情况:
(一)公安机关在依法讯问被拘留人员时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不构成犯罪的,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或者免除起诉的案件,认为被告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立即释放被告;
(4)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被告。
二、网络犯罪的特点
首先,成本低,传播快,传播范围广。就电子邮件而言,成本远低于传统邮件,尤其是国外邮件。随着网络的发展,只要敲击键盘,电子邮件就可以在几秒钟内发送给许多人。理论上,接受者是世界各地的人。
二是互动性高,隐蔽性高,取证困难。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计算机空间,不仅消除了边界,而且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的界限,使双向和多向交流成为可能。在这个虚拟空间中,对一切的描述只是一堆冷密码数据,所以谁掌握密码就等于控制财产和其他权利,你可以在任何地方登录网站。
第三,严重的社会危害。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国防、电力到银行和电话系统都是数字化和网络化的。一旦这些部门被入侵和破坏,后果将是不可想象的。
第四,网络犯罪是一种典型的计算机犯罪。目前,计算机犯罪理论界有多种观点,其中双重定义(即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其为攻击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更加科学。网络犯罪更常见的窥视、复制、更改或删除计算机数据、信息、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后门程序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网络侮辱、诽谤恐吓犯罪、网络 欺诈、教唆犯罪,以计算机网络形成虚拟空间作为犯罪工具、犯罪场所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网络犯罪的处理应当根据网络犯罪造成的犯罪事实进行处罚,特别是网络犯罪分子从事相关犯罪事实,需要依法判决,不构成犯罪事实,可以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