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分子被无罪释放是否有犯罪记录?
无罪释放绝对没有犯罪记录。一般是指某人过去犯罪或者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的犯罪记录,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证明条例》第五条规定的犯罪记录证明不包括下列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交通违章罚款(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和解协议;
2.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因无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3.刑事强制措施信息,如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
(三)在办理行政案件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过程信息;
(4)除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查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处理记录外,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查询。
二、刑事拘留后该怎么办?
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类案件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
第二,近亲有知情权。无论是电话通知还是邮寄刑事拘留通知,您都可以向调查人员了解涉嫌犯罪和拘留中心的地点。
第三,如果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只有律师才能见面。根据现行法律,家庭成员或朋友不能与嫌疑人见面,只能在法庭上见面。在此期间,只有委托律师到拘留中心会见嫌疑人或被告。律师可以进入拘留中心了解以下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监狱犯人欺负或虐待,提供咨询和帮助,了解相关指控和案件,反馈家人和朋友的想法和希望知道,以及其情况、保释、上诉或指控等。
司法机关对有关诉讼案件进行司法判决的条件是对犯罪事实的认定、调查取证。只有明确认定犯罪事实,才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业进行判决和处罚。了解有关情况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