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援助故意杀人的辩护词怎么写?
指定援助故意杀死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被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事务所任命,为邱涉嫌故意杀人案提供法律援助,并出席法庭为他辩护。通过庭前会议、标记等工作,我对案件的事实有了更清楚的了解。辩护人认为,被告邱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同时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1、对于本案的原因,受害人崔某等人有明显的过错。崔某作为承包商的受害者,及其手下对被告邱某的不人道对待,是邱某杀人动机的重要原因。
2、被告邱某的人生经历极其悲惨,这很可能是他性格偏执的根本原因。
根据被告邱某某的供述、证人管某娟的证词以及公安机关转的邱某父母的基本情况,我们可以相信被告邱某的生活经历确实非同寻常。
犯罪学的研究表明,犯罪行为系犯罪人的人格与犯罪人所处的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邱某某作为一个成年人,自然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实施犯罪,起码在一定程度上是他自己的选择。但是,他童年极为坎坷、不幸的遭遇,却不是他自己可以选择的,是生他却不养育他的父母,以及这个社会强加给他的,他无力拒绝,只能承受。而这样的经历对邱某某的人格发展以及他对这个社会的认识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我们每个人都能明白。
3、虽然被告邱某某在16岁时因生活被迫犯盗窃罪,但他是诚实的。证人朱某在证词中证实,他很早就认识被告邱某某,邱某某工作很努力。证人管某娟,只是邱某某的前女友,已经分手多年了,在公安机关找她作证时,她还是说邱某某很好,很诚实,只是脾气有点固执。这些都表明邱某通常都很好。
4、被告邱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态度真诚,邱某在庭前和庭上的表现足以体现。
虽然被告邱某有上述从轻处罚的情况,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杀人犯了重罪。虽然他不幸,但他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也没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因此,辩护人要求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情况对被告邱作出公平判决。
谢谢。
指定辩护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 窦某某
2012年2月17日
二、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指定辩护?
1、被告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未委托辩护人出庭公诉的,人民法院为被告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2、如果被告是盲人、聋人、哑人或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被告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被告,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需审查被告的经济状况。
综上所述,如果被告没有委托代理人故意杀人,法院还将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在辩护词中,律师可以从被告故意杀人是激情犯罪、被告没有犯罪记录、被告悔改态度好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