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刑事辩护词的范文是什么?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家属的委托,指定我担任一审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审判活动。辩护人认真研究了一审判决,详细查阅了案件的所有档案,并依法会见了被告,对案件有了更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了以下辩护意见,请法院充分考虑和采纳:
1、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及其定性无异议。
二、被告犯罪情节不严重
根据刑法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欺诈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第一条的精神主要从欺诈收入的数额和犯罪行为的后果来衡量。从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和提交的证据来看,该行为并不严重:
1、涉案金额较少。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通过虚假婚姻介绍,诈骗他人,获得赃款16250元。在诈骗犯罪中,16250元属于诈骗金额较大,而不是巨大或特别巨大。我们同意检察机关起诉书第三页。
2、不是惯犯或者逃跑犯罪。他在犯罪前有正当的职业,一直诚实守法,靠辛苦挣钱养家;
3、欺诈对象是公民的个人财产,而不是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资金、救灾、救援等民政救助财产,不造成企业事业单位停产停业的损失;
4、犯罪行为不会导致受害者死亡、精神障碍或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后果相对较小;
3这种情况下,有许多法律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况
(1)认罪态度好
始终如实坦白自己的行为,认罪态度极佳。被告自始至终以赎罪的心态,如实坦白自己的所作所为,从不隐瞒、捏造自己的责任、逃避打击等行为。被告在公安机关随后的几次讯问中的供述基本相同,甚至细节也一致。对此,起诉书也在第四页第一段确认了这一事实。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七条2010年10月1日实施的规定,对于在法庭上自愿认罪的被告,基准刑的10%以下可以根据犯罪性质、犯罪严重程度、认罪程度和悔改表现减少,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给予较轻的处罚。
辩护人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2)被告有真诚的悔改
无论是在公安机关的讯问记录中,还是在今天的法庭上,他们都表达了自己真诚的悔改态度。人民法院应当酌情考虑王的量刑。同时,被告愿意主动接受罚金和惩罚,以表明其悔改的真诚态度。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标准化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第七款:被告自愿认罪的,处以10%的轻处。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主动接受财产处罚的,在20%以内按比例轻处。
(3)被告一直表现良好,没有劣迹,没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没有从重处罚。
(4)被告愿意立即退还赃款
被告明确表示将立即归还赃物,其家属也在法庭上表示将立即归还赃物。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标准化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二)被告人返还赃物或者赔偿(不含损失低于2000元)的,在10%以内按比例轻处;
(五)从有利于罪犯改造的角度,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被告
对于初犯和偶犯,要考虑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判处实刑后的交叉感染。有的盗窃犯只是偶尔失足,犯罪并不严重。他们被判处一两年刑罚,适用实刑,被关进监狱。结果人没有改造好,反而被一个坏习惯污染了,让他失去了羞耻,然后破罐子破摔。惩罚犯罪并不难,但真正改造犯罪分子回归融入社会才是难题。
综上,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列明的多种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请法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考虑被告的行为情节以及后果,对被告人处以7个月之内的有期徒刑或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因此,请求人民法院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立即改变强制措施,尽快恢复自由,保护合法权益。
谢谢。
辩护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
2013年 月 日
综上所述,诈骗罪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因此,被告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写辩护词。一个好的辩护词可以帮助他赢得诉讼。因此,写辩护词是当事人的权利。只要条件符合要求,他就能更好地帮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