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象防卫是主观上没有防卫理解,客观上有防卫结果,是行为人主观客观不一致。防卫不及时是指防卫不在现实、紧迫、危险状态下进行,有两种: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那么,假设防卫不及时有什么区别呢?跟着小编去了解一下。
假想防卫不及时有什么区别?
区别: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误认为存在非法侵权行为,实施防卫行为造成损害的行为。假想防卫应当按照错误认识的原则进行处理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事故论。
防卫不适时,是指在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对不法侵害者实行的防卫行为。总的来说,防卫不适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因而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性质,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二、防卫不及时包括哪些?
防卫不及时包括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是提前防卫或者提前加害。这是在侵权还没有开始或面临直接威胁的情况下进行的。
另一种是事后防卫或事后加害,或防卫。这是侵权结束后的防卫。
事后防卫包括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故意事后伤害,即知道侵权已经结束,并继续对侵权人进行辩护,这是主观上的故意伤害,是对侵权行为的报复。例如:A对B进行正当辩护,B受伤,已失去继续侵权的能力。A看到B没有死,继续伤害,B死亡,这是报复伤害,应按故意杀人罪处理。
另一种是错误的事后伤害,也就是说,应该预见,而不是预见非法侵权已经停止,仍然继承防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事实理解错误的原则进行处理。根据当时的主观和客观条件,防卫人主观过失的,应当承担过失犯罪的责任,防卫人主观过失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三、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的违法侵权人采取的制止违法侵权行为,对违法侵权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应满足五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非法侵害;
2、必须是在必须进行;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违法侵权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一定限度。
5、对违法侵权人,在采取制止违法侵权行为时,造成损害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制止违法侵权行为,对违法侵权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非法侵权人伤亡的,不得过度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行为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如果防卫造成的损失在法律范围内,则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人不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但如果行为人过度防卫、假设防卫、防卫不及时或防卫挑衅,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