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帮助和法律辩护的概念是什么?
1、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是盲人、聋人、哑人,或者没有完全别或者控制精神病人的行为能力,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2、法律辩护的概念是指法律赋予嫌疑人和被告根据事实和法律申报、辩护和反驳指控和起诉,提出证明其无罪或轻罪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申诉的权利。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办理?
1、嫌疑人和被告有权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为自己辩护。自审查起诉阶段以来,嫌疑人和被告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审判阶段,被告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条件的,法院应当指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提供咨询、代表上诉、起诉。根据本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在侦查阶段获得律师的法律帮助,有效行使辩护权。
3、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得到辩护。在审判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辩护。在法庭审判中,人民法院应当确保被告及其辩护人的辩护行为不受干扰。当然,这一规定也适用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两者都有义务确保被告得到辩护。
实际上,一些嫌疑人和被告因某些原因没有聘请律师。为了保护他们的辩护权,法律规定了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和法律辩护的性质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应该说,法律辩护包括法律援助。不同的是,绝大多数人在行使辩护权时可能不得不花钱聘请律师。法律援助是不同的。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不会向嫌疑人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