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制度在审判阶段的内容是什么?
1、辩护权。辩护权是嫌疑人和被告享有的最基本、最核心的诉讼权利。嫌疑人和被告的辩护权一般包括:
(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质疑权。刑事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享有向证人和鉴定人提问的权利。
(3)申请调查证据的权利。刑事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并向法院申请传唤证人和鉴定人,并有权要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4)辩论权。刑事被告享有辩论事实和法律、辩论证据证明和程序的权利。
(5)选择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有权选择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拒绝接受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7)回避申请权。为避免因回避原因影响案件公平处理的司法人员,被告被赋予回避申请权以补救资金。
2、辩护的类型和方式。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我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所谓的自我辩护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自己的辩护。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被告可以在调查阶段或审判阶段为自己辩护。自我辩护是一种非常有效和经常使用的辩护方式。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辩护。这里的其他人可以是律师或其他公民。委托辩护比自我辩护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充分行使辩护权,因此已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辩护方式。指定辩护是指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法院指定辩护律师为未委托辩护的被告辩护。
3、辩护人和辩护人的范围。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权不仅可以由嫌疑人和被告自己行使,还可以由其他人协助行使,即辩护人行使。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者。辩护制度的建立弥补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辩护能力的缺陷,弥补了国家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诉讼权利保护的不足,促进了诉讼公平的实现,在社会中发挥了示范作用,促进了法律宣传教育。在中国,辩护人范围广泛:律师、人民团体、嫌疑人、被告单位推荐人、嫌疑人、被告监护人、亲友可以委托为辩护人,但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
4、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应当承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轻罪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
5、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为了确保辩护人能够充分履行辩护职能,履行辩护职责,法律赋予了辩护人一系列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独立辩护权、标记权、会议通信权、调查证据收集权、司法文件获取权、通知权、询问权、辩论权、起诉权、拒绝权等权利。辩护人在享有上诉权的同时,应当承担下列诉讼义务: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密义务、合法执业、法院规则、律师法律援助等义务。
对于辩护制度,主要是对被告和辩护人在法庭上的相关辩护作出一定的规定。指出被告的权利、范围、责任、诉讼权利和义务。这些都是为了确保辩护人能够有效地回答原告律师和法官的问题,并保护他们的相关权益。